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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吉林省通化市一位单姓市民,为臭豆腐申请的商标“莫闻味”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。因该商标与香港歌手莫文蔚同音,引起人们对商标“傍明星”现象的关注和议论。
对此,记者正常采访了明星经纪人、学者和一些消费者。不少明星觉得只要不用自己本名做商标,“谐音”无伤大雅,但也有明星经纪人表示,会提前注册明星名字为商标以自卫;专家则认为,有些明星常借机炒作自己,才被“谐音”品牌傍上,所以也不必对此斤斤计较。
据单先生出示的商标注册证书,商标“莫闻味”核定可使用的商品有:豆腐、豆腐制品、食用蛋白、食用油、牛奶制品等。
据悉,单先生一口气申请了四个商标。除了“莫闻味”,他申请的第二个商标名称叫“脏止依”,与艺人章子怡的名字谐音,可使用商品的分类则是清洁用品,而这个商标也刚刚获得批准。
记者查询发现,名字谐音被使用的名人不少。刘德华就遇到过“流得滑”修正液、谢霆锋多年前曾碰到了“泻停封”止泻药。此外,还有一大批明星名字的谐音被注册为商标,涉及药品、食品、卫浴等多个门类。
对于莫文蔚名字谐音被抢注一事,记者联系上了曾担任莫文蔚经纪人的支向理。他表示已听说抢注的事情了:“对这个事情,我们就是一笑置之,因为它对我们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害和影响。”
至于会不会采取法律行动,他也明确否认:“一是因为法律没有这样明确的条款规定别人不能用谐音,二来也没这个必要。他们的商标只是谐音,并非艺人的本名。”另外,支向理还认为,明星应该乐观地看待自己名字被仿冒成商标,“是因为你红,才会有人去仿冒你,所以不用太过紧张。产品的质量有保障,不危险才是最重要的”。
不过,支向理明确说,谐音和本名必须区别对待:“如果商家将艺人的真实名字注册成商标,这就侵犯了艺人的权益。名字是一个人的代表,属于艺人本身,这和谐音是不同的。如果商家未得到艺人方面授权就使用了艺人的名字,那我们就会采取相关的法律行动。”
何润东经纪人洪秀伶也表示,除非商标使用了艺人的本名,否则公司不会计较谐音的商家品牌:“若使用的是谐音的话,公司并不会采取行动。这只证明我们的艺人有名气啊,就像傍名牌一样,说明我们是名牌嘛。”
越来越多的明星名字被抢注成商标,也让经纪公司意识到,明星的名字其实也是一个不小的金矿。因此,洪秀伶也表示,他们考虑在别人抢注之前,由公司出面预先注册一些和明星相关的名字。他透露:“这是对明星的一种保护,并且我们也正在思考这样的计划。”
不过支向理认为抢注商标的成本实在太大:“艺人名字本来就属于当事人,所以我觉得申请没太大的必要,而谐音要抢注则又实在太难了。你想,一个名字的谐音可能有好几千个,我们不见得每个都申请吧。”
商家为什么喜欢傍明星的名字?答案显而易见:是因为明星的人气。记者正常采访中发现,不少商家抢注明星名字商标,打的正是这种“搭便车”的如意算盘。
复旦大学的顾晓鸣教授认为,将明星名字的谐音注册为商标,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一种有策略的营销行为:“品牌最重要的作用是让人知晓,这需要投入很多的宣传费用。而套用明星的名字,就在无形中加深了人们对该品牌的印象,等于让明星免费为这个品牌做广告,因此能节约很大一笔广告费用。”
不过值得一提的是,也有不少人把这类抢注行为当做一种赢利渠道。去年底,歌手爱戴被某商人以“爱戴”的名字抢注成安全套商标,抢注者甚至打电话给爱戴所在公司,要他们出108万元买回这个商标。《色,戒》去年也曾遇到过抢注,只不过当时被抢注的是网络域名地址而不是商标。当时抢注者也向李安开出了15万元的价格,抢注者的话很直白,他坦言就是为赚钱:“我们都知道李安的名气,想想这一个域名肯定能卖钱,所以就申请了。”
对于明星名字谐音被抢注,网友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,即套用明星名字的产品往往与该明星平时给公众留下的形象有关系。有网友认为,莫文蔚、章子怡平时在公众中的形象可能不是很令人满意,所以会被联系到臭豆腐和洗洁用品。
不过,顾晓鸣教授对这个观点持不同意见。他认为,明星名字被套用,重点是明星的人气和名字本身能构成什么样的谐音:“比如刘德华,他在大众眼里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形象。其实商家套用明星的名字,最关键的是看明星的人气和社会影响,如果一个明星的社会效应太差,一般商家是不敢用他的名字的。”
而支向理也认为套用明星名字的产品和明星的气质并不相似:“这种套用与明星的社会形象关系不大。比如谢霆锋的形象就非常好,但我们大家都知道,当时傍他名字的是一种泻药。”
不少人认为将明星名字谐音注册成商标,是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。不过,顾晓鸣教授在采访中,认为明星和人们不必对这样的一种情况而大光其火:“如果要严格地说不能傍名人名牌,那不能用的品牌太多了。‘中华’、‘茉莉花’这些不都给用上香烟了吗?”
顾晓鸣认为,只要是正规的合格商品,套用明星的名字也未尝不可:“娱乐明星到处亮相出席商业活动,不是老早就把自己商业化了?明星代言什么的,不也是卖自己的名字和形象吗?现在有的明星动不动在网上发布不雅的照片,不也是为自己打广告吗?别人仅仅是用了一个和你名字相近的商标,并没有违法,那你为何需要容不下呢?”钟丰
在恶搞大行其道的时代,刘德华、谢霆锋、姚明等名人的名字相继遭商家“毒手”,这次,轮到了莫文蔚。
人总爱走捷径,因为青春等不起,发财的机会更是不能等。此新闻一出,只怕全国卖臭豆腐的同行都在狂拍自己的脑门,我怎么想不到呢?何况这种“傍”听起来也不算卑鄙,人家用的是“谐音”,不犯法。
这年头有人专门卖“点子”,有本事你也弄呗。别光妒忌人家单老哥,其实是生意都有风险的,倘若章子怡不小心撒手归西,倘若莫文蔚红颜渐老无人问津,谁来买他的臭豆腐和清洁用品?不光是这,你没见,“泻停封”仍然掏了大把银子上央视做广告吗?其实,没啥,只是苦了粉丝,非要把自己顶在天上的偶像跟那些吃喝拉撒的东西扯在一起。